約翰·洛克(1632-1704),17世紀英國資產階級革命時期著名的政治思想家,古典自然法學派的主要代表,自由主義的奠基人.一生著書有:《論宗教寬容》、《政府論》上、下篇和《人類理智論》等等.其中《政府論》上、下篇是他的代表作.所以文章主要依照《政府論》論述其自然法理論、社會契約論、分權學說、政體學說、自由思想和法治思想等等。洛克是西方法律思想史上第一位系統而完整的提出古典自然法的法律思想家,其自然法思想獨到之處在于:以財產權為核心的自然權利學說,以人民權力為核心的社會契約論,法治與分權理論以及法律與自由的辯證關系理論;這些思想為近、現代民主法治建設提供了有益的啟示。